7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刘国强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称,金融管理部门要把做好科技创新金融服务摆在突出位置,丰富金融支持工具和方式,引导加大对科技型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
中国建设银行研究院(研修中心)和西安交通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联合开展了《金融支持科技自立自强战略研究》,西安交通大学党委副书记、经济与金融学院院长孙早近日代表课题组发布成果。他表示,金融在支持科技方面存在“鸿沟”,而金融支持科技自立自强关键在于体制机制等宏微观制度及产品的改进及创新。
“目前,我国科技创新呈现出原始创新能力还不强、创新资源整合还不够、创新系统整体效能还不高、科技生态系统建设还不完善等短板问题。”孙早告诉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金融在支持科技自立自强战略方面仍存在“鸿沟”,包括现有融资模式无法精准匹配创新主体的金融需求,风险投资与资本市场的支持动机不强、力度较弱。鼓励金融创新的制度和政策环境有待完善,支持科技自立自强的风险分摊与管理机制不健全。
孙早表示,解决上述问题,需要以科技自立自强为目标,以金融支持为过程途径,构建金融支持科技自立自强的战略逻辑。开放包容地吸收借鉴国外金融发展与科技创新发展中的优秀案例及成功经验,树立跨领域、大协作、高强度的战略性思维尤为关键。科技自立自强的创新活动从萌芽到发展、从研发到市场的过程均需要消耗大量资源,需要长期资金支持。从国内外理论研究和技术发达国家科技创新的实践经验来看,除了政府的资金支持外,大量资金来源于金融市场,而金融自身有其内在规律和特殊要求。为此,如何既不违背金融发展的内在要求和本质特征,又能有效支持科技自立自强,需要系统化思维、战略性思维。
持续完善金融支持科技创新体系,有助于加快弥合科技企业融资需求与科技金融服务水平之间的差距。孙早建议,首先,要创新科技金融产品和服务,实现资金配置精准。推进知识产权类产品创新,完善产品服务体系。探索构建完备的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体系,进一步完善发展知识产权质押等传统信贷产品,持续探索专利许可收益权质押融资等新模式。推广科技小额贷等“财政+金融”产品,探索“贷款+选择权”创新业务合作模式。探索商业银行投贷联动业务模式,鼓励条件成熟的商业银行设立从事股权投资的全资子公司,为科技企业尤其是科技创新企业提供股权和债权相结合的融资服务方式。针对企业所处的不同阶段,开展全生命周期、全产品、全产业链条金融服务。鼓励国家及地方设立一批科技攻关类专项基金,并以政府职能转变为契机,优化财政支持途径,加大结构性货币政策支持力度,创新资金撬动方式。
其次,加快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创新科技保险体系。一方面,构建科技企业信用评级制度,健全企业信用信息共享机制、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科研诚信制度化建设,推广互联网金融信用体系建设,深化科技金融各个环节的数字化建设,构建数据实时、标准统一、风险可控的大信息共享平台。另一方面,加大对科技保险的政策支持力度,扩大补贴保险范围。创新科技保险险种,根据实际需要,尽快推出技术交易保险、互联网保险和知识产权侵权保险等险种。
最后,强化金融支持的过程监管,优化风险管理模式。积极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化手段,优化客户准入、信用审查和信用管理的数智化信贷审核机制。加强投贷联动业务参与方的沟通,构建信息交流平台,合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监测与管理业务,提高投贷联动投资匹配效率。政府补齐监管制度短板,加大对“卡脖子”技术攻关活动或项目的政策倾斜,建立科技金融差异化监管政策。加快构建匹配区域创新特点的金融支持科技创新风险管理体系,动态防控金融风险。适时开展科技型企业信贷规模等指标监测,支持商业银行加大对科技贷款流向的监控。同时,加强科技信贷的风险分担与转移。加快建立专项风险补偿基金。金融机构要推出风险缓释类金融产品,引入政府信用担保机制。有序构建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风险评估体系,建立完善的风险分担机制,引入担保、抵押和保险等风险分担角色,尝试形成“银行+知识产权质押+担保(或抵押)+保险公司”的业务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