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外部投资政策日趋宽松,保险资金运用渠道越来越宽泛。7月1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了《关于保险资金投资集合资金信托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保险资金投资集合资金信托的相关事项,松绑保险资金投资信托。
具体看,《通知》由原来的8条增加为19条,保留了保险机构投资资金信托的决策授权机制、专业责任人资质、基础资产范围、法律风险、投后管理、信息报送、行业自律管理等要求;调整了信托公司条件、信托信用等级、关联交易、责任追究等内容。
在放宽准入门槛的同时,《通知》也加强了对基础资产为非标债权资产的集合资金信托评级要求,由不得低于A级提高为不得低于AA级,并新增了强制担保要求,符合要求的AAA级融资主体除外。同时《通知》还增加了单一投资者集中度要求,并对禁止将资金信托作为通道、资金信托应当由受托人自主管理作出了更明确的表述。
从2012年监管部门规定保险公司可以投资集合信托计划开始,保信合作已有7年。近年来,保险资金投资信托的规模快速增长,截至2018年底,已达1.27万亿元,有152家保险公司投资了信托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