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融资担保功能 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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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时期,创新驱动是我们的战略选择,而企业是创新的主体,如何为企业创新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供给至关重要。信用担保在保障债权实现、促进企业债权融资中可以发挥重要的作用。尽快构筑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设立并运行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对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双创”企业初创期需要政策性金融的扶持

  企业的成长过程通常可划分为创立、扩张、成熟、整合和蜕变阶段。创新创业企业可以是普通的小微企业,也包括某些处于初创期的新兴产业。支持国家创新驱动和助推“双创”的公共服务供给措施,也主要集中作用于企业创立并谋求生存的阶段。有重点地支持这些小微企业,促其成长和保持活力,有助于改善经济结构和推动新兴产业的迅速发展。

  从企业成长的外部环境看,国家为鼓励和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热情,连续推出了简化行政审批政策和税收减免等多项优化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2015年8月开始施行《税收减免管理办法》,确定未来3年免征小微企业2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扩大小微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的受益面。2015年12月,我国全面推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大大简化了工商、税务、质检的注册登记手续。企业准入门槛的降低,有利于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投资热情,鼓励创新创业。

  各类天使投资、风险投资(VC)、私募股权投资(PE)等机构的介入,新三板的推出、区域性股权交易场所等多层次股权交易市场的建立,为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创新创业企业提供了多元化的资源配置服务。

  好的项目、属于未来趋势性产业的项目,一般不乏社会资本和政府资本的青睐,但基于对未来发展前景的期待,创新企业往往在创业初期不愿意过多稀释股权,因此企业对债权需求量大、持续时间长、时效性强,债权融资更显迫切。

  创新创业企业基本上为小微企业,在债权融资上处于天然的弱势,主要表现在:其发展特点与商业银行经营原则中的安全性原则相悖;小微企业普遍缺乏足额的抵押品和有效的外部担保;小微企业多没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对于银行来说风险识别难度大。这些因素是小微企业发展中固有的,完全依赖市场的资源优化配置机制,其债权融资会面临重重困难,严重制约其进一步成长,这一问题已经引起国务院高层的极大重视,但也正是因其普遍具有的高风险,原有扶持政策执行效果并不理想,未发挥应有的作用。

  对此,国家和地方政府加大了政策性扶持力度,通过已发或拟发起设立的各类发展产业引导基金、股权和创业投资基金、并购基金等,推进重点产业转型升级,积极引导调动大量社会资本和银行资金,为各类企业提供多样化的投资渠道。如,国务院分别于2015年1 月和9月,决定设立400亿元的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和600亿元的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

  政策性担保可有效缓解“双创”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从各国融资担保业的发展历程看,越是产业调整和经济下行时期,融资担保的准公共产品的作用越是明显。由于小微企业融资担保具有高风险性、无法形成盈利模式的特点,世界各国均将其定位为政策性业务,商业担保机构基本上不直接开展此类业务。

  近年来我国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债券提供的融资担保金额不断增长,但由于长久以来我国未明确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业务的政策性属性,商业担保机构开展高风险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业务的可持续性,在经济周期下行阶段受到极大挑战,陆续出现了代偿金额显著增加、担保机构破产倒闭数量增多、担保贷款余额下降等现象。

  由政府出资支持融资担保机构,以解决融资担保业务收益与风险不匹配这一制约融资担保行业发展的根本问题,已经成为共识。国家和地方财政均加大了对政府性担保机构资本金投入和相关产业基金的投入,加快构建再担保体系,并扩大其覆盖面。有关部门共同推动,进行了积极的探索。

  2016年3月17日,国家发改委、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署《战略性新兴产业融资担保风险补偿金合作协议》,在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开展项目融资担保风险补偿试点工作,为难以获得银行贷款的创新创业企业提供融资支持。

  2016年5月中旬,中国银监会牵头召开投贷联动试点工作启动会。银行通过第三方VC、PE等投资机构形成投贷联盟,以“跟贷+投资选择权”的模式,对具有高增长性的企业提供贷款。在此基础上引入专业担保机构,不仅分担了银行的债权风险,而且通过共同建立的“先贷后投、先投后贷、边贷边投”联动机制,将股权和债权紧密结合,支持企业实现从间接融资到资本市场的无缝对接,成为对创新创业企业融资的一个有效模式。

  推动构建支持创新创业企业的融资体系,发挥“担保”在金融服务链条中的重要作用,有助于我国融资服务体系的健康发展,为此,建议国家设立“国家(地方)融资担保基金”、“担保资本金动态补充机制”、“融资担保风险基金”等相关保障机制。

  这一方面可以解决融资担保机构的后顾之忧,增强其支持小微企业创新发展的承载能力;受到政府支持的融资担保机构,也会更加明确业务定位,坚持政策导向。另一方面,通过解决小微企业对债权融资不断增加的现实需求,融资担保可以为扩大就业、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发挥更具时效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