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 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与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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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段时间以来,融资难、融资贵阻碍了小微企业的发展。国务院总理李克强3月2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设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让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难题有了新的解决方案。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成为破解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重要手段。

  实际上,设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并非首次提出,早在2015年7月召开的国务院常委会议上,国务院就部署要加快融资担保行业改革发展,更好发挥金融支持实体经济作用,并提出要设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推动政府主导的省级再担保机构3年内实现基本全覆盖,与融资担保机构一起,层层分散融资担保业务风险。

  今年以来,国家层面也频频对设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进行部署。《政府工作报告》提出,2018年政府工作重点之一是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打造“双创”升级版,并将设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在3月7日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新闻中心记者会上,时任财政部部长肖捷也表示,设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完善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政策,进一步优化中小微企业的融资环境。

  中小微企业是吸纳就业的主力军,也是激励创新、带动投资和促进消费的生力军,由此看来,为盘活金融“活水”、扩展普惠金融业务,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设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刻不容缓。3月2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由中央财政发起、联合有意愿的金融机构共同设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首期募资不低于600亿元。

  “普惠金融发展困境与小微企业和‘三农’的规模小、固定资产少、土地房产等抵押物不足等特点直接相关,导致普惠金融业务风险较高,金融机构实现商业可持续的难度较大。”盘古智库高级研究员吴琦告诉《金融时报》记者,作为财政投融资的一种创新机制,本次会议决定国家融资担保基金通过股权投资、再担保等形式支持各地区开展融资担保业务,可以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杠杆的功能,有利于带动各方资金扶持小微企业、“三农”和创业创新。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所银行研究室主任曾刚也认为,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的成立,是完善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将有助于建立有效的风险分散机制,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

  记者了解到,为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目前各地已经建立起不少融资再担保机构,并探索出了成功经验。例如,安徽省探索出的“4321”政银担合作模式,即市县担保机构、省担保集团、银行和地方政府按4∶3∶2∶1比例共担风险。据悉,2015年,当地利用这种模式为5000余户小微企业提供超过200亿元融资支持,使小微企业贷款获得率增加5个百分点,新增税收超过10亿元。

  “尽管目前各地已经有不少地方性的政府担保基金,但是从国家层面设立融资担保基金不仅资金量大,而且能形成引导作用,撬动更多商业资本进入,加快融资担保行业发展。”曾刚表示。

  据初步测算,今后3年,融资担保基金累计可支持相关担保贷款5000亿元左右,约占现有全国融资担保业务的四分之一,着力缓解小微企业、“三农”等普惠领域融资难、融资贵难题。

  值得关注的是,本次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强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明确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按照“政府支持、市场运作、保本微利、管控风险”的原则,以市场化方式决策、经营。

  普惠金融发展与建立完善的制度基础和市场环境密不可分。在吴琦看来,本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强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也是要提升农村信用基础水平,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氛围,提高金融机构发展普惠金融业务的积极性。

  “金融机构应协助完善普惠金融的基础制度和基础设施,建立金融知识普及工作长效机制,积极开展对小微企业、“三农”以及创新创业者的金融教育培训,提高普惠金融服务的普及率和渗透率。” 吴琦表示。